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济南市。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详情请查看《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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