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加试应在面试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被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遴选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公开遴选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济组通字〔2014〕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7-2967002(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0537-296795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37-2967983(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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