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怒组通〔2013〕103号)规定,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怒江州 2014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范围
遴选人数:19名。
遴选范围:怒江州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党群口遴选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报政府口遴选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其中属副科级的报名者,任现职要满1年及以上(2013年11月18日以前任职),报名后提拔且有试用期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怒江州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