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巴机编文[2014]23号)、(巴机编文[2014]24号)、(巴机编文[2014]25号)、(巴机编文[2014]26 号)、(巴机编文[2014]28号)、(巴机编文[2014]34号)文件精神,决定考试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县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县水政执法大队、县老年大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安监执法大队选调对象为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事业单位除外)及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在岗人员。
2、县城管局选调对象为全县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 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记录的;
5、新进人员在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携带《县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1寸彩色登记照到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壤坡巫峡路19号)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三)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两门笔试费用共100元。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各占50%,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2月19日下午2:30-5:00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成绩可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五、考察
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者和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选调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巴东县人社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本人书面承诺执行调入单位岗位工资标准,否则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4333315(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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