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贵州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已公布。根据《贵州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5年3月5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5年3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遴选公告》附件职位表中相关内容。报考者如需咨询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可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遴选单位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二)各遴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的规定,对照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遴选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遴选单位承担。
(三)各遴选单位须于3月4日前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如需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于3月7日前与递补人员联系。联系情况要做好记录备查。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遴选单位可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领导小组和各遴选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报考者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有书面申请,或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记录。遴选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经递补资格复审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省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不高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遴选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四、有关事宜
(一)此后的各项遴选信息将由各遴选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遴选单位无网站的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查看公告情况。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37331;(0851)85892143
监督电话:(0851)85837250
附件: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 州 省 公 务 员 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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