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对从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历经多岗位锻炼的人员优先考虑;对近三年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法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或有较强调研能力的报考者优先考虑。
考察对象应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考察的证明,由于考察对象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造成考察人选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38号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32001
联系电话(传真):0554-6612199
联 系 人:吕强、储海燕
监督电话:0554-6612019
原标题:安徽省淮南市法院系统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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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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