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
2. 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6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2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3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4.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3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四)省检察院派出院--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6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4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2. 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3.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文字综合岗位2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4. 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5. 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6. 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省检察院机关岗位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报考其他检察机关岗位现任职务为科员级;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吉林省市、县检察院报考省检察院机关岗位的人员需具有5年以上检察院工作经历;
8. 报考者需服务期限届满;
9. 符合其他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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