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苏组通〔2015〕5号)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从省内市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遴选131名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
特此公告。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5年9月15日
2015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江苏省省级机关从省内市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遴选131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省内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内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获取最新资讯、职位表、真题答案等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