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及遴选工作各环节情况由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及有关网站、媒体上发布。
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宜,可按《公开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同意,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公开遴选,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22日(周末不休)。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所在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或人社部门报名,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遴选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把关。经初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范围、遴选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遴选对象范围、是否符合遴选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考生须从网上下载并仔细阅读《黔西南州州直机关2015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
3、《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彩照4张,在报名时提交。
4、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部须将《黔西南州州直机关2015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报名信息统计表》、《报名信息表》呈报州委组织部进行汇总。
5、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加分
1、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年度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加分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并由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在报名时提交。
2、2011年以来获得各级表彰的加分(其中:获县级党委、政府或州级部门表彰一次加0.5分,获州委、州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一次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加分申请表》,并提供获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
3、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部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加分申请表》及加分证明材料(获表彰的需附相关复印件)报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会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四)报名情况公示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商遴选单位决定后,于2015年11月25日前对调剂、减少、取消职位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对遴选职位进行调剂、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进行调剂的,将达不到比例的计划数调剂到本单位其他职位计划数,由报考被调剂职位的考生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遴选职位计划因无法调剂而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改报;取消职位遴选计划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8点。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州人社局考试院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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