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省直各遴选机关负责,具体复审时间、地点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同意并盖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资格证件。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2。
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15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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