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7月19日(星期二)09∶00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3日内各遴选机关完成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另需其他档案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各职位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机关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遴选机关还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职位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机关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与考察人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附:
《2016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2016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016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门面向选调生)》
《2016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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