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9:00—12:0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设在贵阳地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查询时间为2016年11月上旬,报考者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资格复审期内依次递补。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资格复审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按不高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遴选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遴选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遴选资格。
2、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6年11月中旬登录遴选单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遴选单位无网站的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各遴选单位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拟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由遴选单位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确定面试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单位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分按照面试总分的一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报考者的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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