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一池春水
——吉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综述
“不问出身,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选用。”近日,吉林省吉林市77名优秀基层公务员坐上了公开遴选的“直通车”,越过多重层级,经过三个月的严格试用,正式步入市直机关工作。至此,该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吉林市自2011年推行公开遴选工作以来,共遴选了287名公务员,占市直机关同期调入人员总数的90%以上。推行公开遴选工作,是吉林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形成从基层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举措。从“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从“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公开遴选已成为吉林市市直机关选拔补充公务员的主要方式,在公务员队伍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加强顶层设计 树立基层导向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吉林市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源头”建设,从2011年起,面向基层一线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把基层作为“集聚干部、造就干部、输送干部”的源头,树立起了向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导向,为基层公务员搭建了一条上行通道;同时,减少市直机关公务员招录比例,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使基层这个蓄水池常流常新,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源头活水。
为使遴选工作有据可依、规范操作,吉林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对公开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遴选范围、资格条件、程序步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开遴选为我们在基层踏实工作的公务员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机会,让我们尝到了干部制度改革带来的甜头,工作有了新奔头。没有公开遴选,我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到市直机关工作。”一名参加过遴选的公务员说。
放宽条件限制 拓宽选人视野
遴选中的资格条件是影响公务员参与度和遴选竞争度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往,一些遴选部门为确保“选者能用”,在资格条件设置上要求过多、过严,导致不少公务员因超龄、专业不对口、性别等原因,被拒在遴选大门之外,打击了一批公务员的积极性,也造成一些职位出现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偏少的现象,不利于更大范围选人。
为不拘一格降人才,吉林市提出了“放宽条件、扩量提质”的工作思路。在遴选工作启动前,对全市公务员队伍编制及结构进行资源分析,着眼于工作需要和改善结构,合理确定遴选计划和资格条件。在资格条件设置上,注意因岗而异,既根据市直机关工作特点设定“共性”的基本条件,又根据遴选岗位情况提出必要的“个性”要求,在年龄、学历、专业、性别、经历等条件上不搞“一刀切”,尽量放宽,不过多限制,扩大了公务员的参与度,避免了由于“门槛”设置不科学而导致选人不准的现象,为更多优秀基层公务员提供了机会、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