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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甘组通字〔2014〕91号)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州)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5月12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省管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年龄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批复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在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下载。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09∶00至5月17日(星期三)18∶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选调生需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选调生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考。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遴选机关通过传真平台接收报名人员传真的《报名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遴选机关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5月12日09∶00至5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按要求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机关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或者取消遴选计划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09∶00-18∶00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09∶00至6月25日(星期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7月14日09∶00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3日内,由遴选机关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各职位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机关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遴选机关可根据职位需要自行组织面试;也可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还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职位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及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2、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中须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 “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考察和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3、任职。公开遴选人员可直接任职。
附:
1、《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2、《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3、《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门面向选调生)》
4、《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务员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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