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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扶贫办、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等20家单位计划遴选61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 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中央、省机关驻宛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职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情见附件1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近3年遴选到市直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 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8:00至8月19日17:30期间,登录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及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ny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报考者网上填报信息完整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打印“2017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现场资格审查。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阳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范蠡东路1666号)4楼西头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7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一式2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4)招考职位要求的从业资格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考生可于8月23日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17年8月21日8:00至8月23日18:00,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 8月26日8:00至8月27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
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