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遴选职位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按1:1.5的比例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按差额考察的办法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书面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用人员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拟选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和试用期间,原工作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八、纪律监督与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遴选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遴选资格,工作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报考者在遴选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39930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377-63137511(市人社局公务员办)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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