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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州基层公务员队伍年龄断层、年龄老化等问题,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促使更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2017年全州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hunangwy/)编辑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名额及职位
2017年全州共公开选拔9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是:
吉首市(8名):团市委书记1名,市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1名,乡镇司法所长1名,市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1名,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市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泸溪县(8名):团县委副书记1名,县基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1名,县水土保持局局长1名,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1名,乡镇副职3名,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
凤凰县(6名):乡镇副职4名,乡镇司法所长2名。
古丈县(20名):团县委书记1名,湖南省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1名,团县委副书记1名,县纪委宣传部长1名,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1名,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乡镇副职6名,乡镇司法所长5名。
花垣县(8名):乡镇副职4名,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3名,团县委副书记1名。
保靖县(9名):乡镇副职3名,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乡镇司法所长1名,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县林业局总工程师1名,县农业局总工程师1名。
永顺县(20名):乡镇副职10名,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4名,乡镇司法所长6名。
龙山县(14名):乡镇副职4名,乡镇基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4名,乡镇司法所长6名。
二、选拔范围
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中央、省属在州县市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三、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
3.身体健康;
4.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及各类证书证件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历评价、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27日。报名地点:各县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市委组织部)。报名者每人只可选报一个职位,按要求填写《全州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全州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资历评价量化评分表》各一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或工作经历证明、获县级以上综合性工作奖励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按照报名条件负责对报考本县市选拔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10,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10人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县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或州公选协调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7。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公共科目卷和专业科目卷的总分各为100分,全州统一阅卷计分后,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资历评价。对参加笔试者开展资历评价,形成资历评价分数。资历评价满分100分,资历评价体系设置学历学位、任职资历、工作经历、基层经历、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6个方面指标。资历评价分数占综合成绩的20%。笔试成绩与资历评价分数分别按40%和20%折算分值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排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体能测评。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位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县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只能进行一次体能测评。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等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招录计划1:5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资历评价分数折算分值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有关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七)考察。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资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2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按选拔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各县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分别组织体检;报考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位的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专职武装干事专项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同一职位考察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研究审批。体检结束后,各县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县市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未尽事宜请登陆中国湘西网、湘西党建网查阅,或致电报名点咨询,联系电话:
州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8239864
8县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首市:8520606 泸溪县:4263350 凤凰县:3221335
古丈县:4723658 花垣县:7218787 保靖县:7830896
永顺县:5235716 龙山县:62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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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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