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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地委、行署研究批准,决定组织实施那曲地区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遴选人数
此次用人单位共39家,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共142人。
二、遴选对象
那曲地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干部。
三、遴选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仅限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其中卫生类人员仅限报考卫生类职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观点鲜明。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深入公开揭批达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遴选计划表;
4、从录用之日起,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4年8月31日前录用),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通过驻寺干部录用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自录用之日起在寺管会岗位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
(2)换届中从事业单位任职到乡镇领导班子,并经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担任现职未满5年的人员;
(3)担任乡(镇)班子成员的人员;
(4)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未满3年的人员。
8、具备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1日(四个工作日:每日9:30—18:30)。
报名地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一寸照片1张(附电子版)。各县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由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地直各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党组(委)研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师资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学校和地、县两级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请各位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如在审查中发现虚假报考信息,取消此次考试机会,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详细内容见印发给各县、各地直单位的《那曲地区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或登陆那曲新闻网查询。
咨询电话:0896-3822042
那曲地区公开考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那曲地区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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