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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加试专业职位笔试及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专业成绩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和加试专业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和加试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见2017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送遴选单位。
四、2017年9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7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中与此公告不一致的,以该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于10月24日12时前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册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监督电话:0951-5099016
咨询电话:0951-5099125
附件:
1.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加试专业职位笔试及专业成绩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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