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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河南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2名(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4日早上6:00在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办公楼前(地址:郑州市纬二路与经四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集合并点名验证。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保持电话畅通,提前查询安排交通路线,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进行。在体检中,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监狱管理局提交复检申请,省监狱管理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附件: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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