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得知,2019年四川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程序如下:
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6月3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再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9年6月5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为每人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19年6月25日-2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遴选单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单位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19年7月下旬由遴选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四)心理素质测试
部分职位开展心理素质测试(详见《职位表》)。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需要开展心理素质测试的职位,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遴选计划5:1的比例(个别职位按3:1的比例,详见《职位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需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部分职位还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安排,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应在顶岗试用开始前,选定最终报考的职位。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依次递补。
(九)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遴选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四川省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省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省直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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