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进入“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陆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阅读报名须知和《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由市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4.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审核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8月16日10:00至8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19年8月20日16:00前上传《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8月16日10:00至8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19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在济南、潍坊、济宁、威海、德州、临沂六个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9月底前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的“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公开遴选职位的面试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公告由各部门发布。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遴选或选调的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或选调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遴选职位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选调职位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公开遴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1.5:1的比例计算。公开选调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选调机关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灯塔-党建在线”的“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任职;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531-51775847
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
0531-88597886
附件1: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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