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2月初,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实施,今后科员只要符合任满12年等条件,即可享受副科长的待遇。有专家表示,以往公考中基层公务员岗位频频遇冷,而且基层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将让这样的现状得到改善。
列席市人大会议的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杨秦日前对这一涉及基层公务员待遇的新政进行解读,并表示一旦政策落地,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肯定要比原来增加不少。
新政:县以下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
基层公务员升迁有多难?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2月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上述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 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有人力资源专家表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鼓励他们立足本职,踏实工作。
现状:干了一辈子还是科级干部
政策一经发布,杨秦坦言,基层公务员工作艰苦,面对民生,工作也很繁重,但是由于受基层级格的限制,好像基层尤其是镇以下的公务员晋升的机会很少,不像在省、市的大机关工作,晋升机会相对较多。
杨秦举例,有不少县一级的公务员,往往需要从股员一级做起,经过副股级、正股级,才能到科员,再到副科级、正科级。“正科级干部在一个县里都已经是局长了,因为县里最大的县长也就是正处级,所以不少基层公务员可能干了一辈子,在县里面也就是个科级干部,”他说,基层的公务员很难得到晋升的机会,而他们往往处于一线的岗位,待遇偏低长年得不到纠正,这也是本次出台县级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中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杨秦解释,公务员今后即使在职务上升不上去,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 “某个县级职能部门的普通公务员即使在科员这个岗位干了30年仍得不到晋升,也可以享受和他所在职能部门的局长一样的待遇。”
预期:县级以上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或将调整
如果这一政策落地,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工资待遇上将会有多大比例的提升?杨秦坦言,具体的数额可能要视不同职级的情况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和津补贴等方面组成的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肯定要比原来增加不少,可缓解一下基层公务员生活和家庭的负担。
此前,曾有媒体指出,国内公务员在35岁之前,如果还没有晋升到正处级干部,就意味着其仕途基本止步。
对此说法,杨秦认为过于片面。“如果这样,岂不是很打击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此外,他表示,“我可以肯定地说,下一步国家也会考虑到县级以上公务员职级并行的制度调整,这样的话涉及广州公务员的范围将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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