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六:延迟退休——处级女干部已延至60周岁
【举措】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进展】
今年3月,中组部、人社部下发通知,明确正副处级女干部将延至60周岁退休。同时,通知也并非“一刀切”,在政策上留有“口子”,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点评】
延迟退休大势所趋,明确规定处级女干部“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充分尊重了女同胞的意愿,避免了政策的一刀切,体现了管理制度的公正和人性化。
改革七:个人事项报告——今年抽查比例增至10%
【举措】
2015年1月起,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提高至10%,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同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进展】
据媒体报道,今年北京、安徽、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其中江西省委巡视组在巡视前还会核查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另外,对瞒报个人事项的查处也在同步进行。7月中旬,交通部就有18人因在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瞒报而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点评】
个人事项报告,是抓早抓小的“良方”,将起到倒逼官员廉洁从政的作用;“凡提必查”,为干部选任划出硬杠杠,有助于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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