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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
定向招录公告
为扎实推进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选拔培养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实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不断加强我省基层法院、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有关部门部署,近期将组织2009年山西省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定向招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2009年我省基层法院、检察院定向招录培养156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41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5人。其中,法院系统90人,检察系统66人。共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9人(法院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112人(法院系统46人、检察系统66人),专科生15人(法院系统,司法警务,面向退役士兵)。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2、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 15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5年—2009年中央机关和我省各级机关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1、定向招录职位查询
具体定向招录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录培养院校、专业,可于7月15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人事人才网:www.sxsrs.gov.cn
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2009年7月24日(逾期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2009年7月20日8:00至2009年7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300-5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已承担。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7月24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7月25日0:00至7月26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通过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报名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时间为7月27日24:00前。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27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09年8月24日—8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9年8月28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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