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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展开,辽宁省区市于7月17日发布招考公告。本公告的发布标志着辽宁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考工作的正式启动。鉴于考生对该政策和规定还不太明了,在特此对招考公告进行了解读分析。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体
  2009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474人。其中法院系统40人(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5人、硕士研究生教育25人),公安系统400人(含专科教育5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250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00人),司法系统34人(专科教育)。对比职位信息表,其中面向已退役士兵的职位仅50个,其余424岗位均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培养分层明确
  本次试点招录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层次
  1.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三、审核过程严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报名期间,有关省级政法机关还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对考生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8时至31日18时。考生对初审工作需咨询的,可分别致电有关省级政法机关。
  四、针对特殊考生报名免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27日至28日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五、考试特色鲜明:按学历分层考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试卷设“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版本,分别适用于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和报考“本科及法学硕士班”的考生,在试题类型、数量、难度等方面有所区分。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
  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细)。
  (二)面试
  面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和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进行。为方便拟退役士兵考生,面试考点可参照笔试考点设置。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
  六、成绩合成科学、加分倾向优秀退役士兵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报考辽西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视实际情况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2009年9月中旬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应征入伍前已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获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退役后报考相应层次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0分。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加10分,记功奖励加分以单次最高奖励为准,不作累加。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按政策加分分数]×50%。
  七、一体化培养与管理
  教育部和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应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商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专业培养方案。各相关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注重从实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来校授课。教育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要加强试点班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政法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定向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招录安排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
  8月29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30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转帖于:公务员考试_考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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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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