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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解析: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论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观的理论基础。朴素唯物论试图在某些特殊的东西中,寻找具有无限多样性的自然现象的统一;庸俗唯物论混淆物质和意识的严格界限,取消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机械唯物论认为世界上物质的变化在根本上只有位置和数量的变化,所以,虽然它们都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但是都没有彻底认识到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多样性,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因此本题答案为D。
2.【答案】C。解析:机械决定论又称“形而上学决定论”,指在古典力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盛行于17—18世纪西欧的一种只承认自然界的因果性、必然性、客观规律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偶然性的一种形而上学观点,其代表人物为牛顿、拉普拉斯、斯宾诺莎、霍尔巴赫等人。
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只承认客观规律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视机械运动为唯一的因果关系而不懂得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复杂性;不懂得因果联系、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和联系,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由必然的原因决定的;把必然性等同于有原因,把偶然性等同于无原因,把必然性绝对化。这是机械决定论的根本错误。它发展的必然结局就是宿命论,因而无法彻底地贯彻唯物主义决定论。本题答案为C。
3.【答案】B。解析:真正的哲学是社会变革的先导,它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弃旧创新,生机勃勃。思想意识、文化观念、法律制度、伦理道德的破旧立新,必须依靠哲学的引导才能够实现。
4.【答案】C。解析:世界上不存在终极真理,②项表述错误应予排除,故排除A、B两项。对药物本身的认识是有限的,但是由于联系的普遍性,药物的配伍禁忌却是无限的,这就反映了认识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包含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C。
5.【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新生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电灯作为新事物,是必然要战胜油灯这个旧事物,因此其哲学依据也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6.【答案】C。解析:这道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变化的理解和确认。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着的事物。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因此,在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整个物质世界就是永恒发展变化着的世界。换句话说,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变化,即“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C项)。据此分析题中给出的四个选项:A项(变是世界的本原)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变化是世界存在的状态,而不是世界的本质;B项和D项谈的是对变化的理解,但是都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这样将A、B、D三项排除,只有C项才是正确选项。该题是考生应该掌握的最基本的原理,难度不大,是必得之分。如果有的考生丢分,会是误选B项。
7.【答案】B。解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标志。所以选B。
8.【答案】A。解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经济建设已经成为我们的中心任务。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个中心。在历史上,由于没有能够清醒对待国际国内某些事件,我们有过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严重教训。这十四年,尽管国际国内发生了这样那样的重大事件,我们都没有动摇这个中心,今后还必须坚定不移地这样做。
9.【答案】D。解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践证明,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和机制。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
10.【答案】A。解析: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主要有两种方式: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直接调控实质上是一种限制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调控方式,并具有强制性特点;间接调控是以承认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和市场机制作用为前提的,也是以存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条件的,是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参数调节经济运行的调控方式。
11.【答案】B。解析: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12.【答案】C。解析:依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题干中叙述的是全国人大对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审查,据此可知,题干中的情况属于选项C监督权。
13.【答案】A。解析: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4.【答案】B。解析:根据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15.【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故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16.【答案】D。解析:根据《刑诉法》第92条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可见,本题正确答案为D。
17.【答案】C。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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