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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第一章(6)

考试吧提供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供考生参考。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这项原则有如下三层意惠:(I)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它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3)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这个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出发,采取唯物主义态度,勇于及时纠正冤、假、错案。

  三、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于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么时间适用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法对人的效力的原则有:(1)属人主义,即凡是本国人,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受本国法律的约束,而对在该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则不适用。(2)属地主义,即一国的法律适用于所有在该国的本国人和外国人,不在本国的本国人则不受本国法律约束。(3)保护主义,即任何人只要损害了本国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中国公民的法律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的法律。中国公民在国外的法律适用问题比较复杂。从原则上说,中国公民在国外,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但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这样就会发生适用中国法律同所在国法律的关系问题。对此,既要维护中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的可以适用外国法律,有的仍须适用中国法律。第二,对外国人的法律效力。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适用中国法律。关于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的犯罪,我国刑法有特别规定。

  (二)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及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有效。一般而言,在一个主权国家内,法律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土,还包括延伸意义的领土,如驻外使馆、在国外的本国船舶和飞机等。在我国,凡是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除非有特殊规定,一经公布实施,就在我国的全部领域内发生效力。地方政权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只在它所管辖的地区生效。

  (三)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即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以及对其颁布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法律的生效时间有三种情况,即从公布之日起生效、规定具体生效时间和公布后达到一定时间生效。法的失效期,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法本身规定有终止效力的日期;另一种是以新法代替旧法,新法生效之日,也就是旧法失效之时;第三种是国家基于某种需要,明文宣布废除某项法律法规,并规定了废除的日期。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指该项法律公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该项法律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社会主义法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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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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