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第五章(4)

考试吧提供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供考生参考。

  第四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一、犯罪的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无论是准备工具还是制造条件,都是为了实施犯罪作准备,一旦准备就绪,就要着手实施犯罪。故犯罪预备包含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规定要予以必要的处罚。但从犯罪预备到犯罪既遂之间还有一个过程,它毕竟尚未造成实际损害,因此刑法规定对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把它与犯罪预备区分开来。第二,犯罪没有得逞,即没有具备构成某个具体犯罪的全部要件。这一特征把它与既遂区别开来。第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构成的客观要件,这一特征把它和犯罪中止区分开来。《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己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相关链接: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单选题三套题库

  云南省事业单位八套模拟试题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