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中央对统筹城乡 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为下一步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贯彻落实这一新要求,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应着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和布局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 化新格局的前提。
二是应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产业是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支撑。没有农村产业的有 效发展,就很难实现农民收人的快速增长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是应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发展的差距在基础设施方面尤为明显,要形成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一考虑、统一布局、统一推进。
四是应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是扭转城乡发展差 距扩大趋势的基础。
五是应着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一体化。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巳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 接、最有效的途径。逐步实现城乡就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不仅是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途径,也是 发展要素市场、支持城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六是应着力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能,完善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健全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目标要求 是,在“十一五”或更长一点时间内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此 带动和促进其他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 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以及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 机制。
十二、深化衣村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社会 发展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阶段,为巩固 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 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做出的一个重 大战略决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就是要按照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制度的原则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就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健全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目标要求是,在“十一五”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此带动和促进其他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以及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是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 体制,健全乡村治理结构,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改革的 核心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契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这是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 进城乡教育公平,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重要途径。
(3)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保障 能力,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由之路。
(4)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十三、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 很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对着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解决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 地区差异大等诸多问题和矛盾。这就决定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1)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城镇化。从城乡关系来看,中国特色 城镇化道路是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的道路。
(2)坚持合理布局,形成城镇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格局。从城镇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特色 城镇化道路是在城镇之间形成合理布局的道路。
(3)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从人口资 源环境关系来看,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道路。
(4)坚持因地制宜,走多样化的发展道路。从城镇功能和体系来看,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要坚持 走多样化的道路。
(5)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从人口分布来看,中国特色城镇 化道路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
(6)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推进城镇化 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要坚 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 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 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就 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要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 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二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管 理体制;五是推进集体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