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的由来演变
函,本意是包含、包容,引申为封套、书套,因信件有封套,故将信件称为函。
起初函只作为私人信札,晋朝凡荐人奏章,往往先私人密启,然后公奏。自此以后,公务行文夹用私函,这是函作为公文名称的起源。
清代,上级官署对下级官署在批札之外,常常加一封书信,叫做“加函”或“加标”,也有叫“附片”的,这表明函已经成为一种公务文书了。
函作为正式公文是在辛亥革命之后。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发布的《公文程式条例》规定,“公函”用于无隶属关系的官署之间行文。 1928年,国民党政府修订《公文程式条例》重申了这一规定:函定为平行文之一。
1951年9月,政务院颁布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平行机关及不相隶属的机关行文时用公函,介绍、商洽、询问、催办等事得用便函,只须个人署名或盖用机关长戳、圆章即可。”
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取消了“公函”、“便函”,只列“函”一个文种。
二、函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一)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函有三个主要特点:
1、使用的广泛性 2、性质的多属性 3、写法的灵活性
三、函的主要类型 函的分类标准有三种:
(一)按照内容和用途,函可分为三类:
1、商洽函 2、询问、答复函 3、请批、批准函
(二)按照文面规格,函可分为公函和便函。
(三)按照行文方向,函可分为去函和复函。
四、函的结构和写法
(一)标题。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2、事由+文种 3、发文机关+事由+去函机关+文种
(二)正文。
发文原由+事项+尾语
商洽函的尾语常用:“恳请协助”、“不知贵方意见如何,请函告”、“望协助办理,并请尽快见复”、“望大力协助,盼复”等;
询问函的尾语常用:“请速回复”、“盼复”、“请予复函”、“即请复函”等;
请批函的尾语常用:“请审查批准”、“当否,请审批”等;
答复函、批答函的尾语常用:“此复”、“特此专复”、“特此函复”、“专此函告”等。
五、例文评析
(一)商洽函
[例文1]
关于商洽委托代培涉外秘书人员的函
××大学文学院:
本集团公司新近上岗的秘书人员缺乏专门的涉外秘书知识,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据报载,贵院将于今年9月开办涉外秘书培训班,系统讲授涉外秘书业务、公关礼仪、实用文书写作等课程。这个培训项目为我集团公司新上岗的涉外秘书人员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在职进修机会。为能尽快提高本集团公司涉外秘书人员的从业素质,我们拟选派8名在岗秘书人员随该班进修学习,委托贵院代培。有关代培费用及其他相关经费,将按时如数拨付。
如蒙慨允,恳请函复为盼。
××集团公司(印章)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二)询问、答复函
[例文2]
审计署关于医疗单位事业收入是否缴纳
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问题的函
财政部:
最近我们陆续收到的各地审计局来函来电反映,他们在审计医疗单位的事业收入时,发现有的医疗单位缴纳了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有的则以其预算外收入较少为由请求给予免征“两金”的照顾。 我们认为,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征收 “两金”的规定,医疗单位的事业收入均应缴纳“两金”。医疗单位的事业收入究竟要不要缴纳“两金”?特此函达,请予函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一九九×年×月×日
[例文3]
公安部第十一局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
关于平反释放人员和改判刑期
留场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公劳字[2002]160号
上海市劳改局:
沪公劳字[2002]18号来函收悉。关于平反释放人员和改判刑期留场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刑前没有工作的人员,确属冤假错案,被彻底平反后直接在劳改单位转为国家职工或者留场安置就业,其冤狱时间可视同工龄看待,从“服刑”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二、改判刑期留场就业人员,从改判刑期期满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过期释放的留场就业人员,过期的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
公安部第十一局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
二○○二年×月×日(三)请批、批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