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合同、计划
一、函
函是商洽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函有多种。
发函的正文主要包括:行文的目的和原因,即为什么要提出协商讨论有关问题或提出请求批准的事项;需要询问、商议或批准的具体问题和事项,向对方介绍自己、介绍自己的意愿和方案,陈述有关理由、依据和背景材料;提出希望或要求,如“请复文”“请予批准”“望予合作”等。有时以“此致”“特此函告”等结尾词作结。向对方请求批准的发函的正文与请示的组成情况相近。
复函的正文主要包括:指明所针对的来函(标题、文号、时间等);答复询问,表明态度、立场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疑问,陈述有关理由、情况;提出希望要求,致谢。有时以“特此函复”等结尾词作结,答复对方请求批准事项的复函,其正文组成与批复相近。
撰拟函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合同(协议)
合同是一种证明性文件,是由当事双方(或两方以上)为共同达到一 定目的,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利益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契约。合同主要由这样几个部分构成:标题、编号、当事各方的名称(包括简称)、正文、作者签署、用印、鉴证机关用印、签约日期、附件、其他(电话、银行帐号、联系人等)。
正文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订约目的;标的(各方所共同要求实现的结果);各方的权利、利益、义务、责任;违约方面应负的责任及对其的制裁措施;文件有效执行期限;履约的地点及方式;文件份数与保管方法;对有关附件的说明(名称、效力);仲裁机关;不同文本的效力等。
撰写合同文件时,应注意遵循特有的要求。
三、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用于对将要进行的工作活动提出目标并安排好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对实际工作进程具有指导作用,同时也是总结衡量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目标、任务的依据;对完成任务的主客观条件的分析;工作任务及要求、指标;主要步骤、方法和措施;分工及完成任务的时限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工作计划既可用文字叙述形式(文章),又可用表格形式,也可两种形式兼而用之。为使文件切实发挥效用,应注意充分调查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积极稳妥地规定任务和指标;步骤、方法和措施务求具体而明确、便于检查和执行;文字表达过程中,一般不作议论,以说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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