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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乡镇事业单位考试高频考点:法律

来源:考试吧 2014-05-14 15:49:45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2014年广东乡镇事业单位考试高频考点:法律”由考试吧发布,工考生参考,备考2014事业单位考试。


  刑法高频考点


  刑法概述


  1. 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涵
罪刑法定原则 禁止有罪类推,但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排斥习惯法,即实行成文法
排斥绝对不定期刑(我国实行相对不确定刑)
禁止事后法,即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地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平等地追究所有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也不得到任何歧视
罪刑相适应原则 无罪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

  2.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 责任范围
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刑事
责任年龄
16周岁以上 全部犯罪行为(无论故意与过失)
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 14-16周岁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14周岁以下 对所有违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14-18周岁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得判处死刑(包括死缓)
精神病人 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 完全无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精神病 发作时实施犯罪行为不承担,正常期间承担
生理功能丧失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醉酒的人 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生理性醉酒)

  3. 关于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以个人犯罪论处的情况

  (1)无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合伙企业犯罪的

  (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3)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4)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刑罚及刑罚裁量

  1. 关于刑罚的种类

适用 刑种 性质 一般期限 最高期限
主刑 ①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②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主刑
管制 自由刑 3个月- 2年 数罪并罚时不超过3年
拘役 自由刑 1个月-6个月 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
有期徒刑 自由刑 6个月-15年 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无期徒刑 自由刑 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
死刑 生命刑 剥夺生命
附加刑 ①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
②可以独立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 资格刑 注:驱逐出境只适用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罚金 财产刑
没收财产 财产刑
驱逐出境 资格刑

  另外对于死刑,还需掌握不能适用死刑的范围: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在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选举、言论、两职务)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 关于累犯

  (1)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修正案八》)

  ①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②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③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

  ④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累犯

  (2)特殊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刑法修正案八》)

  ①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及黑社会

  ②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③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3)累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4. 关于自首

类型 条件 刑事责任
一般自首 自动投案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注:《刑法修正案八》删去了关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
特别自首 对象特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自己的其他罪刑
所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刑

  5. 关于坦白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坦白从宽”)

  6. 关于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刑法修正案八》)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①犯罪情节较轻

  ②有悔罪表现

  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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