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规范性公文的撰写 |
第 2 页:第二节 领导指导性公文的撰写 |
第 3 页:第三节 陈述呈请性公文的撰写 |
第 4 页:第四节 公布性公文的撰写 |
第 5 页:第五节 函、会议纪要的撰写 |
第二节 领导指导性公文的撰写
一、命令(令)
1.命令(令)的特点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命令(令)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使用。命令(令)具有强黼性、指挥性、权威性等特点。
2.命令(令)的种类
命令(令)按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种:
(1)颁布令。用于颁布重要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
(2)行政令。用于发布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
(3)奖惩令。用于表彰有功人员或惩戒有过人员。
(4)任免令。用于国家高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任免。一般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使用。
(5)撤销令。用于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3.命令(令)的撰写要求
命令(令)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落款四部分构成。颁布令的正文由颁布对象、颁布根据、颁布决定、执行要求构成;行政令的正文由命令原因、命令事项、命令要求构成;任免令的正文由任免决定和任免内容构成;奖惩令的正文由奖惩原因、奖惩决定、奖惩希望和要求构成;撤销令的正文由撤销依据、撤销决定和要求构成。撰写命令(令)的要求是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语言严肃庄重。
二、决定
1.决定的特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其主要特点是兼具规范性与领导指导性。决定可针对反复发生的普遍性事务,反复适用,在较长时间范围内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作为法规和制度的表现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用于记载和传达领导指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是领导指导工作的准则。
2.决定的种类
(1)领导指导性决定。侧重于统一认识和确定某一方面的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纲领性、规范性和政策性。
(2)知照性决定。用于安排处理某一具体问题、或公布重大决策意见。
(3)表彰处分性决定。用于表彰好人好事或批评坏人坏事。
3.决定的结构与写法
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正文应写清楚根据原由、决定事项和执行要求。
领导指导性决定,政策性、理论性较强,要求主题集中,根据充分,观点明确;知照性决定可写得具体简要,以便执行;表彰处分性决定,应写得严谨庄重、词义明确、分寸适宜、语气肯定。
三、通知
1.通知的特点
通知是具有多种功能,使用频率很高的机关常用公文。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知的主要特点:
(1)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
(2)行文方向限制不严格,基本上是下行文,但也允许主送平级和不相隶属机关。
(3)内容单纯,一文一事,行文简便。
2.各类通知的撰写要点
(1)指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指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的通知。其正文一般写通知缘由、通知事项、执行要求,要求明确阐述制发通知的政策依据、法规依据与行文目的,具体交代工作任务与执行要求。
(2)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其主要作用分别是扩大一部分公文的有效范围并使之更加具体化(转发);使一部分公文升格赋予其在更大范围产生效用的条件(批转)。 撰拟转发公文的通知时应注意、转发的对象是自己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应写明所转公文的发文机关、标题以及转发机关对下级的原则要求,在评价被转发的公文时不得随意发表批评性意见。撰拟批转公文的通知时应注意,批转的对象是自己下级机关单位的公文,通知本身就是一个批示,可以对批转对象提出包括批评性意见在内的各种评价意见。
(3)知照性通知。知照性通知用于知照各有关方面需要周知而不需要直接执行或办理的事项。这类通知可下行、平行乃至于上行。其所涉及的事项主要是:成立或撤销机构或组织;启用或废止印章;变更一些组织或刊物的名称;任免干部;出版发行刊物等。写作时,要求将事项简要交代清楚,不必予以评论评价,也无需阐发意义目的。
(4)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在写作时可繁可简,其繁简程度视会议内容规模而定,所写内容,应准确具体,无一错漏。
3.通知的写作要求
(1)主题集中。每件通知要求明确说明一件事情,布置一项工作,不要试图在一件通知中表述许多事情和达到多种目的。
(2)重点突出,措施具体。通知的写作要点在于将通知事项交代清楚,使受文者能够正确理解并准确执行。
(3)讲求时效。为了加快执行与办理的节奏,对于通知的撰制、传递都要求及时、快捷,提高效率,以免贻误时机。
四、通报
1.通报的特点
通报属普发性下行文,可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事故通报、情况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通报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教育性;较强的时效性。
2.各类通报的撰写要点
通报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构成。
表彰性通报的正文写作内容为:先进事迹或经验;评价分析;决定事项及希望号召。批评性通报的正文写作内容为:主要错误事实;分析评价;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及应吸取的教训。
事故通报正文的写作内容为:事故概况;分析说明;原则性要求、措施、处理决定。
情况通报正文的写作内容为两种组成方式:一种只对有关事实作客观叙述;另一种除此外还对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有时提出对策意见。
3.通报的撰写要求
(1)通报内容应有典型性。
(2)内容真实、准确。
(3)主要运用说明与叙述的表达方式。
五、批复
1.批复的特点
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下行文。其主要特点是: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具有被动性;具有明确的针对性。
2.批复的种类
(1)对请求帮助解决问题的批复。这类批复表态明确,并针对请示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和执行的方式与要求。
(2)对请求批准事项的批复。这类批复是表态性的,是完成某一事项的法定的或组织的手续。
(3)对不明确问题作出回答的批复。
3.批复的结构与写法
批复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组成。批复的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批复依据,指明针对的来文,简要交代形成答复意见的过程;批复内容,是针对请示内容给予的具体指示答复,包括批复态度和批复意见。常以“此复”“特此批复”等结束。
4.批复的撰写要求
(1)撰写批复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
(2)批复意见应明确、具体、可行。
(3)态度必须明朗,有问必答。
(4)内容较复杂、事项较多时,可分条列项表达具体意见。
(5)保持针对性,不涉及对方请示问题之外的事务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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