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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写作备考知识点(13)

来源:考试吧 2014-09-09 16:58:57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写作备考知识点(13)”供考生参考,备考2014事业单位考试。
第 1 页:第一节 规范性公文的撰写
第 2 页:第二节 领导指导性公文的撰写
第 3 页:第三节 陈述呈请性公文的撰写
第 4 页:第四节 公布性公文的撰写
第 5 页:第五节 函、会议纪要的撰写

  第四节 公布性公文的撰写

  一、公告

  1.公告的特点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其主要特点是:庄重性、广泛性、新闻性。一般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某些法定机关以及被受权部门使用。

  2.公告的结构与写法

  公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公告依据和公告事项。可用“特此公告”、“现予公告”作结语。

  3.公告的撰写要求

  (1)注重公告的严肃性,不宜随意使用。

  (2)语言精练,语气庄重。

  二、通告

  1.通告的特点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需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与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或周知的事项。主要有两种类型:应知事项通告和应遵事项通告。通告的主要特点:具有知照性与规范性;具有专业性,一般由专业主管部门在一定业务范围内公布。

  2.通告的结构与写法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组成。正文写作内容:通告依据目的、通告事项、通告结语。

  3.通告的撰写要求

  (1)注重对行文法律、政策依据的交代。

  (2)内容表述尽可能详尽具体。

  (3)用语简明、规范、易懂。

  (4)维护通告的严肃性,可用“启事”等应用文公布周知的事项,应避免使用通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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