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考试中,非常重视对于新修法律的热点考察。以此来检验考生对于我国法治发展进程的跟进程度。而于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无疑是一大重要出题点。因此,今天就让老师带着大家通过一道模拟题,摸清该部分未来可能的出题点及命题思路。
【经典例题】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理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犯罪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绝对不得担任辩护人
D.人民检察院在接收检察委员会移送的被留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先行采取拘留手段
【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因此,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必须满足三项条件才能获得从宽处理待遇,1、必须自愿供述;2、供述应当如实,并且全面;3、必须承认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处罚,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上任何一项条件缺乏都不能获得从宽处理。且需要注意的是从宽和从轻并不相同,从宽处罚是《刑事诉讼法》(程序法)在刑罚运用制度中所创制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从轻、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而《刑法》(实体法)当中所包含的从轻处罚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低线处罚。而减轻处罚则指在量刑幅度以下,进行定罪量刑。因此,从宽的范围比从轻要广,二者不能混用。故A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因此,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已基本移交监察委员会,但是检察院作为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依旧保留着部分的侦查权,用以对于前期侦查人员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故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因此,虽然有限制情形但是刑诉法在修改的过程中也逐步体现了人性光辉,既为犯嫌被告的近亲属,基于维护人权、法通情理的目的,尽管其证书已经被吊销仍允许其担任辩护人身份。故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起诉期限。顾D选项说法正确。需要注意的是,《监察法》当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人身自由限制手段被称为留置,这与传统刑诉法当中的五大刑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并不衔接。因此,其无需提请监察院进行批准逮捕,而是在侦查完毕后移送时才由检察院自行采取先行拘留和审查批捕手段。故D选项说法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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