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意义重大,不管是对事业单位考试还是招警考试而言,都应当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为此我就重点修改的部分进行总结,并附带预测真题,以便大家学习相关知识点。
预测考点1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
(多选)2016年11月16日两高三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推进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宽严得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2018年10月26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将这一制度予以固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有:
A.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应当从宽处罚
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味着可以适当违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D.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参考答案:BC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BD选项说法错误,需要注意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不可以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故C选项说法错误。
预测考点2 检察院管辖范围的修改
(多选)昆明市五华区莲花派出所民警一寻在侦办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玄武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一寻为了固定证据,让玄武手举20L桶装水做深蹲达3小时,玄武难以忍受,主动交代了贩卖毒品的事实。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五华区检察院应当对一寻刑讯逼供案进行立案侦查
B.五华区监察委员会可以对一寻刑讯逼供案进行调查
C.玄武贩卖毒品的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D.玄武贩卖毒品的供述,能够做出合理解释的,并不一定排除
参考答案:BC。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另外依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监察机关也可以进行调查。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故C正确,D错误。
预测考点3 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
(单选)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参考答案:A。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故本题选A。
预测考点4 相对禁止作为辩护人的情形
(多选)下列选项中哪些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 )。
A.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B.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C.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D.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参考答案:ABC。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辫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D选项属于相对禁止的情形。
预测考点5 超级不起诉的情形
(多选)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中,合同标的涉及到一个专利,该专利若批量生产,我国将领先其他国家几十年,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但犯罪嫌疑人李木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现该案已移送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报请公安部批准后,西城区分局可以撤销该案
B.若李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C.因没有犯罪嫌疑人李木的供述,不得判处李木有罪
D.若李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
参考答案:BD。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故BD正确。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如果有其他足够的证据也可以认定有罪,故C错误。
预测考点6 速裁程序
(多选)2014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试点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8年10月26日,刑诉法修正案将这一试点工作写入修正案,上升到法律予以固定。下面关于速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速裁程序强调从快,可以适当牺牲司法公正
B.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才有可能适用速裁程序
C.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D.适用速裁程序对的案件,法官可以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参考答案:BC。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同时要注意速裁程序应当当庭宣判,并且要保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故BC正确。
预测考点7 值班律师制度
(多选)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哪些主体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A.法院
B.检察院
C.侦查机关
D.看守所
参考答案:AB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故本题选ABD。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