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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机关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面试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党政群机关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面试工作,根据《××市党政群机关首届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面试是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主要环节,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通过面试的具体实施,探索科学规范的面试方法。
二、面试时间
(一)××市直属工作部门:1998年1月14日至16日(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二)区、县级市:1998年1月19至27日(具体安排由各区、县级市结合实际拟定,报××市录用考试服务中心备案)。
(三)凡须加考专业面试的职位,应在1998年1月9日前完成。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一)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全市笔试的整体水平按不少于区域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职位数l∶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经批准加考专业笔试的职位应在统一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专业笔试后,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合格分数线确定后,请各区、县级市及招考部门将拟招考职位数与合格人数情况(附件三)于12月26日前报送市人事局考试录用处,由市统一按择优的原则,从统一笔试合格的人选中进行递补。
(三)在面试过程中,由于应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使拟招考职位少于1∶3比例的,按上述办法递补。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查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另外,还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测试应试人员的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
(二)加考专业面试,着重测试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拟录用职位专业知识。凡加考专业面试的职位,其面试计分办法是:结构化面试占60%,专业面试占40%。
(三)面试试题的命制。市直属工作部门的面试试题由市录用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命制;各区、县级市的面试试题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命制;凡加考专业面试的职位,由招考部门负责命制,并于1997年12月25日前报当地人事部门审核。
各区、县级市应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封闭式命题。面试试题在启用前,应按绝密级材料妥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各区、县级市及有关招考部门统一将面试试题报送××市录用考试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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