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此次招考公务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1年及以后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中被确定为体检、考察(政审)人选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2008、2009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根据《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8]132号)、《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9]160号)“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08、2009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不能报考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4、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答: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均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资格审查时,需由相关单位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6、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2008、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三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是否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个计划”人员,可以按2008、2009年未派遣人员对待,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报考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2010年前服务期满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9、何为本市“三个计划”人员?
在本市服务的“三个计划”人员,及本市户籍在我省其他市服务的“三个计划”人员。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