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2、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0年8月16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两年。
1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5、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6日(含)至1992年8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16、具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书(C级)是否可以报考法检系统法官、检察官职位?
答: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须具有司法资格考试证书,其中,司法考试资格证书(A级)适用于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司法考试资格证书(B级、 C级)适用于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官、检察官职位;获司法考试资格证书(B级)又获得本科学历的,适用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报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