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调剂
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实施调剂政策。
九、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报考省直招考部门的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报考市级及以下招考部门的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以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按每科50元/人标准收取。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3、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8月18日至20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