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和大纲刚刚发布,那么,对于今年的国考在招考政策及考试题目方面是否会有新变化呢?对此,特针对2008-2010三年的国考公告及大纲进行深度解读和对比,由此来分析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变化趋势,并针对刚刚发布的2011年国考大纲进行剖析,帮考生做好复习准备、勇攀国考巅峰。
一、招考公告变化趋势
1、纪律要求更严格
国家对考试过程中有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在2008年的招考公告中,对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报考规定为:“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2009年则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2010年的规定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2011年的规定也是:“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对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规定也有变化。2008年为“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2009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2010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011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考流程更规范
通过对近三年的招考流程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国家对招考流程的设计更加规范,表述更标准,旨在为考生提供便利。如2008年的报名确认环节,甘肃、海南两省的考生需要进行现场确认,而在2009年和2010年,所有的考生都是进行网上确认。
2008年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为“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2009年为“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2011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通过以上总结,我们能看出国家在为考生打造公开透明的考试环境,更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因此各位考生要树立信心,认真备考,以自己的实力来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