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考试黑不黑?
天下总有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有些东西的必然存在的。有人说关系,但要知道,人事部门历来是最严格和重要的部门,不是每个人的关系都能够撼动人事厅(局、处)的,那种关系不是普通的关系,所以不可能存在于普遍考生之中。再则关系也需要入闱,个人认为,能够在重重选拔中入闱面试,萝卜的实力绝对也不逊于任何人。
21,如何规避萝卜岗位?
如果你怕萝卜实力出众,闯入面试,想要在考前就规避萝卜。很简单,看见岗位设置有稀奇古怪要求的,OK请绕行吧。
22,笔试考第一了,我一定能录取这个岗位吗?
笔试第一了,不要忘记后面还有面试,不要掉以轻心,面试翻盘的例子太多太多,不要怨天尤人,反省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23,为什么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合把我刷掉?
大部分事业单位对专业卡的严格,原因不得而知。但我想提示的是,在考前请各位确认好自己的专业是否和招聘单位要求一致,入闱后因资格复合被刷太可惜了,考前就应做好功课,仔细研究。
24,事业单位考试结束后的程序是什么?
程序为:
单位公布入围名单
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查(看学历,专业等等,事业单位对专业卡的很死,差一个字都不可以)
单位组织面试,人事厅派人监督
单位通知成绩最终成绩,报人事厅审批
人事厅审批通过,上班
再说说事业编调公务员吧:
首先学习《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 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副高=副县级,正高=正县级)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