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秋季福建公务员笔试划合格分数线: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财政较为困难的49个县(市)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45分。
2010年春季福建公务员笔试划合格分数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
2009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9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9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从福建省公务员局获悉,福建省2009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8年下半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8年秋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60分,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8年上半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福建省2008年春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5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5分。
2007年下半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秋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7年上半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春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省纪委职位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成绩60分。
200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6年春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省纪委监察厅职位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成绩应达到6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和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成绩均应达到50分。
200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过研究,福建省2005年秋季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A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60分,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以及省直系统在上述设区市的单位的A类职位《申论》为55分;B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报考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还应达到50分;报考法警和书记员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成绩还应达到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