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 考 指 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2011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各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及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招考简章(通知)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除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外,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6)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时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的,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1年3月27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1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1年3月27日前取得。
7、“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中的“5年”、“2年”如何计算?
公务员自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足年足月累计时间为5年或2年。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必须是在公务员岗位获得的。
8、“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两年。
9、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10、“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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