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 考 指 南
一、招考政策
㈠《简章》和招录职位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新疆昆仑网(http://www.xjkunlun.cn)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
㈡ 哪些人员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1、服务新疆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2、自治区选派到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
3、援疆干部和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
4、选调生。
㈢ 中共党员是否包括预备党员?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㈣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录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㈤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主要包括: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
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怎样报考?
定向服务基层项目的职位主要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
未满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上述人员面试入闱资格复审阶段,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㈦《简章》和招录职位中的学历怎样认定?
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录用报到时尚不能提交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职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㈧ 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可将自己所学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或对照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则可选择专业不限职位或选择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与报考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确认。
㈨ 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六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3、未满国家规定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
上述人员均不得报考。
㈩ “双语”培训
拟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新录用公职人员“双语”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组织“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