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
第 2 页:二、关于报名 |
第 3 页: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
第 4 页:四、报名咨询事项 |
二、关于报名
11.网上填写报名资料需要注意什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信息填报不全、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2. 能否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申请已通过系统自动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14.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报名考务费为80元/人。
1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属考务机构申请减免报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资料,通过审查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于5月18至19日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手续。
16.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又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应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方可报考此类职位。
17.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18.招考职位表中,“专业”一栏里的“法学”如何理解?
“专业”一栏中的“法学”,学历要求本科的是指《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栏中的“法学”;学历要求研究生的是指《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中“一级学科名称”栏中的“法学”。另外,“法律硕士”视为“法学”。
19.“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如果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20.“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指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查看联系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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