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6月29日10时,在原信息产业部所在地北京西长安街和万寿路两个办公地点,历经10年的信息产业部牌匾悄然撤下,同时更换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
部长 苗 圩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 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电 话:010-66014249
主要职责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的工作,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职责。
机构设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24个内设机构,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运行监测协调局、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电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行政编制为731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18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3名(含总工程师2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3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