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简称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现任领导
部长 李立国
副部长 罗平飞
副部长 姜力
副部长 窦玉沛
副部长 孙绍骋
纪检组长 曲淑辉
全国老龄办
常务副主任 陈传书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 编:100721
电 话:86-10-58123114
机构设置
办公厅、政法司、民间局、优安局、救灾司、救助司、政权司、区划司、福利司、事务司、财务司、国际司、机关党委、人事司、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能
办公厅:主管部令的公布,印信的典守,文件的收发缮校,图书、资料、档案的管理,会议的准备,督促决议的执行,联系各司工作,本部人、财、物的各项工作等。
干部司:主管由本部办理的地方行政人员的任免、调动、调整,各级行政人员的铨叙、登记、统计、教育训练,工作人员的福利等。
民政司:主管地方人民政权建设,地方行政机关的设置,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名称和治所的厘定、图志的收集编印,疆界的测量勘查,水陆地图的审查,户籍、国籍的管理等。
社会司:主管社会福利,游民改造,社团和宗教团体的登记,公葬公墓,人民褒扬奖励,移民,社会救济等。
地政司:主管农村土地改革,土地的清丈、登记和颁发土地证,城市房地产政策,城市营建的计划考核,公共房地产的保护,其他地政事项。
优抚司:主管烈、军、工属(注:工属指革命工作人员家属)和革命残废军人的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和退休工作人员的处理,烈士褒扬追悼,烈士传记编纂和事迹遗物的搜集保管,烈士纪念物的兴建管理保护,优军,其他优抚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