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定向职位的报考
1、问:这次公务员考试中哪些职位是属于定向报考的职位?
答:这次定向报考的职位分四大类。一是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二是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三是公安系统警务航空、特警职位;四是农委系统渔业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统医务类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2、问: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对象是什么?
答:(1)全市范围内,任职3年以上的在岗在职的优秀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会主任;
(2)服务期满、考核通过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村乡镇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2012年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服务期满的认定截止期为2011年11月26日。
3、问: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怎样报考?
答: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报考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定向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4、问: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和面上的公务员考试相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类别: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为《农村建设管理》,居委会干部为《综合管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务航空、特警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1)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须从事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射击或水上运动项目,且获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
(2)复员士官或退伍士兵,须在大军区特战大队,集团军直属侦察连,空军空降部队、海军陆战队特战(侦察)分队,武警部队总队级所属特战(反恐)分队从事实战,并持有部队团级机关军务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3)具备直升机驾驶、维护技能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6、问:上海市公安警务航空、特警职位报名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为上海市哈密路1330号,报名同时缴费。
(2)报考者除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外,还需提供相关比赛成绩、获奖证书、部队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要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安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4)报考特警队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当场进行基础体能测试,测试合格的方可报名。测试项目为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男子6分钟,女子3分46秒。请考生携带跑步所需的运动服装。
(5)报考警务航空、特警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7、问:上海市公安警务航空、特警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技能测试结合面试一并进行。
8、问:上海市公安警务航空、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答: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具体项目详见面试通知。
9、问:这次特殊职位的报考条件有那些?
答:此次定向招录的特殊职位是农委系统渔业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统医务类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职位。报考特殊职位的条件,按照本市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的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对少数特别紧缺的特殊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对于个别副高职称以上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到45周岁。
报考人员除了符合公务员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条件。
10、问:特殊职位怎样报考?
答:特殊职位的报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定向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付费,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11、问:特殊职位的笔试内容有那些?
答:特殊职位笔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面上的公务员考试相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注重对专业性方面要求,其中,农委系统渔业行政管理职位的专业科目为《渔业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统医务类职位的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12、问:报考特殊职位的面试内容是什么?
答: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履历评分和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五、关于考试科目
1、问: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
答: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测查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考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除特殊职位外,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建设管理等七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仅限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者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均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
2、问:考生可以报考几门专业科目?
答: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只可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
3、问:这次考试是如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
答: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上海市2012年度特殊职位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所列的特殊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关于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职位报名?
答:除报考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公安系统警务航空、特警职位和农委系统渔业行政管理,公安、司法系统医务类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职位的人员外,报考者必须是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才有资格于2012年2月6日9:00至10日18:00参加首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在5月底首轮招录结束后,首轮未被录用的考生应及时了解或浏览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发布的招录信息,可参加下一轮的职位报名。
2、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3、问: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录单位直接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
七、关于面试和调剂
1、问: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当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办法在职位报名结束后可以在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上述网站上统一公布。
3、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规定的证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4、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面试时间为3月10日至14日。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问:面试合格人员如何参加体检和考察?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问: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负责?
答: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3、问:面试通过人员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答: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招录单位组织的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
4、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